我是演说家陈岚《生命的权利》演讲稿 为被抛弃的孩子们发声(2)
搜鲜网 发表于:2016-10-11 09:56:03
我们到附近的医院给尧尧换药、检查,医生说你要抓好他,不然他会更疼,我感到尧尧妈妈在我的背后这么来回地走,来回地走,我却突然之间完全理解了,因为在过去的两个多月来,每天经受这一切的是她,在母性和放弃之间挣扎的也是她。我要说尧尧,忍一忍就好了,我们马上就会好了,会好起来的。尧尧妈妈在我后面走得更快了,我听到她在哭,她真的在哭。我在这时候我明白了另一件事情,在你没有经历过当事人她曾经经历的一切之前,你永远无法想象她遭遇了什么。而这瞬间,我们什么都没有说,但是认同和理解,我是感受到了。
尧尧妈妈忽然之间变得非常地配合,第二天,她就跟我一起坐飞机去了上海,把尧尧送进了最好的烧伤医院。在2015年1月1日,也就是顾尧得救之后的10天,《中国关于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若干问题的司法意见》正式颁行了。
我们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,因为当他的家长,当他的监护人做出对孩子不利的生命的决定的时候,法律和社会有权利也有责任和义务介入保护这些生命。因为一个孩子,不只是他父母的孩子,而是社会的未来,而是全社会的孩子。